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该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行业和地区薪酬标准,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因此,我们同意该薪酬分配方案。
三、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公众公司执业经验,且为公司提供了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能够
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信息。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l、被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 由公司股东刘三明、方芳、深圳市创新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被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三明、
方 芳、李国强、吕婷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春学、何佳义、贺全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上述人员均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 《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任何情形。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胡春学、权进国、何佳义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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