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法 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上述情形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除
动。 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6 个月时间限制。前款所称董事、监事、 间限制。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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