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基础上,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进取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的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债权转移》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接到债权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自 2025年 12月 31 日起,其对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借款利息,转移至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公司将依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该项议案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七、《海国龙油公司将所持有龙油股份股权质押给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增信方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龙油”)将持有的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用于海国龙油支出的增信方式,公司将依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该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关联董事司徒智博先生、高莉莉女士、闫菲女士、费冰馨女士已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该笔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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