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章程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2025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制股东和实质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规定,经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湘体改(1993)70 号《关于同意成立湖南五一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经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在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83804350L。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1997 年 6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及股份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nno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 9 号产业
总部基地科创大厦 B 座 5 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4,718,00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承担管理职责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创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伙伴式合作,助力客户成功,旨在成为创造性最强、效率最优的世界级硬件提供商。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无线通讯产品、数码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的设计和开发,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手机及原材料的研发、销售、批发;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系统;提供软件制作及软件售后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手机及原材料的生产;生产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系统;提供软件制作及软件售后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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