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7:17:51 股吧网页版
天珑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400059 证券简称:天珑 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文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 求,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董事会拟聘任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 1 年。具体

公告编号:2025-046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变更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窦志铭、秦志光、李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 通过,董事会拟聘任曾云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曾云惠女士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曾云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6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窦志铭、秦志光、李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5-049)。
2.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