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珑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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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400059 证券简称:天珑 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我们一致同意变更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曾云惠女士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曾云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窦志铭、秦志光、李标
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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