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聚杰金融大厦 12 楼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765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 京 澄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泽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2 楼
12/F,JUJIE FI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postcode):100073
审 计 报 告
澄宇审字(2026)第 0244 号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控股”)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亚美控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亚美控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公司经常性业务持续亏损,本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647.6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亚美控股累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亏损已达 188,941.99 万元,股东权益累计为-33,404.07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 40,180.45 万元,上述可能导致对亚美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亚美控股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亚美控股2025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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