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Ji Lin Ji En Nickel Industry Co., Ltd.
章 程
二 0 二五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5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6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8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9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0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2
第五章 董事会 ...... 14
第一节 董 事 ...... 14
第二节 董事会 ...... 16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18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20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4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24
第一节 通 知 ...... 24
第二节 公 告 ...... 2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26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27
第十一章 附 则 ...... 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吉经贸企改字[2000]954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成
立 ;在 吉林 市市场 监督 管理 局 注 册登记 ,取 得营 业执 照, 统 一社 会信 用代 码
9122020172673322X1。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2003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终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018]72 号),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进行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 Lin Ji En Nickel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 54 号。邮政编码:1323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3,599,721 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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