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650002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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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2650002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公
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 0265003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理由
(一)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烯碳新材除房地产业务正常开展以外,包括大宗贸易在内的其他业务基本处于
歇业状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烯碳新材存在:
(1)短期借款余额 474,238,113.03 元,其中 412,818,113.03 元已逾期;
(2)应交税费余额 238,950,874.51 元;
(3)其他应付款余额 1,299,164,476.00 元,包含应付利息余额 664,028,590.65
元,其中 657,114,849.96 元已逾期;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属于公司借款的本金合计52,317,588.50 元已逾期;
(4)因诉讼、税收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余额 165,430,542.46 元。
以上负债将在 2023 年减少公司可供支配的现金。
综上所述,烯碳新材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烯碳新材在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中提出了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烯碳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存在。
(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烯碳新材孙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
有限公司应收投资金条销售款为 480,238,320.00 元。烯碳新材孙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锂电池云平台软件销售款为 13,265,000.00 元 。另外,烯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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