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日至 2024年 12 月 31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10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11-12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3-1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5-18
三、 财务报表附注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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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泓审字(2025)010088 号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烯碳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烯碳新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存在多项重大不确定性,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准备认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企业大额债权无法核实,款项可收回性存疑:主要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三项合计发生 17.56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6.10亿元,账龄在 5 年以上,主要在 2018 年公司退市以前发生。本次审计发函询证金额合计 17.89 亿元,均未收到回函确认。部分款项因涉及诉讼、
对方主体灭失、无法联系或不配合等原因未能发出询证函。此外,因账龄普遍在 5 年以上、附属公司(除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外)普遍停业,我们无法通过替代程序核实交易及款项的真实性,以及评估款项清收的可能性,导致我们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2、实物资产审计程序受限:1)企业存货账面余额合计 6.21 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054 亿元。其中:A、开发成本 3.9 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00 元。由于征地及其他原因,企业难以评估其期末价值。B、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合计 0.047 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047 亿元。因企业歇业、无人员配合,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盘点,对存货状况及期末价值无法核查,对期末存货价值无法合理认定;2)企业固定资产期末净额 0.14 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0.00 元。因企业歇业、无人员配合,我们无法实施固定资产盘点,资产状况及期末价值无法核查,对期末固定资产价值无法合理认定;3)企业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0.61 亿元,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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