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委托股票转让及解除持
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与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之协议书》,聘请长城证券担任主办券商。
在持续督导期间,长城证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事前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长城证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长城证券友好协商,就终止委托股票转让
及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签署了《终止
委托股票转让及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
上述终止协议书自公司与新承接券商签署的《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协议解除后,长城证券对持续督期间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负有核查、配合处理的义务,对持续督导期间主办券商的不当或违规行为仍须负责。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与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5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委托股票转让及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委托股票转让及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