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9
九州证券
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九州证券作为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息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拟处置资产 是
2 信息披露 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公司治理 其他(未能按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和 否
监事会会议)
4 其他 其他(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信息 不适用
披露情况)
5 其他 股价波动 否
6 其他 其他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拟处置资产
2022 年 12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研发合作暨终止疫
苗研发的议案》和《关于拟公开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和《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否决了前
述两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
ww.neeq.com.cn)披露的《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3 年 6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研发合作暨终止疫苗
研发的议案》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持有的无锡鑫连鑫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连鑫”)全部股权以 2,100 万元转让给上海泛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时公司拟与鑫连鑫签署协议,终止之前与鑫连鑫签署的关于黄热病疫苗研发的有关协议,鑫连鑫向公司返还研发合作款项 800 万元。
2、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R 长生 1”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公司应
依据相关规则要求披露 2020 年、2021 年以及 2022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和 2022
年半年报,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披露相关公告,预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无法补充披露相关公告。
3、未按规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会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能召开 2020 年、2021 年以及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议相关报告等的规范运作义务。
4、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自公司挂牌以来,主办券商一直督促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历史原因,公司发生重要生产经营实体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宣告破产(目前仍存续)、期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他相关单位全部生产经营几近停滞,人员大量离职、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等事项。
由于主办券商获知公司信息的渠道有限,主办券商无法确知前述事项的进展以及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继续积极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时确认获知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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