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400079 证券简称:神州城 A3 主办券商:山西证
券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将原《公司章程》董事人数由 5 人变更为 3 人,取消独立董事,取消董事会
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于删除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列方式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得转让。 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 东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说明理由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并公告。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
告。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司提出提案。 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
提案。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案。
本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
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七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
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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