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牢记自身职责,严格遵守 《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凭借专业能力与 严谨作风,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我们按时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评议,并基于客观立场发表意见,全力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本着对公司和股东 负责的态度,结合各自专业背景,对每项议案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建 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余思明 3 3 0 0
蔡程 3 3 0 0
本年度,我们均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无委托出席 或缺席情形,确保董事会决策的严谨性与有效性。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独立意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 标准
次会议 3、关于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2025 年 8 月 27 日 标准
次会议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重点工作情况
(一)推动规范运作,强化风险防控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聚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控及内控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提出加强应收账款回收、优化债务结构、控制非 必要支出等具体建议,协助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二)依托专委会平台,提升决策质量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中,我们秉持审慎原则,积极参与决策支持。 主动收集行业发展数据、政策法规动态及公司内部经营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 据;利用财务、法律等专业特长,对重大投资、高管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 严格审查,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性与合规性。
(三)加强实地调研与动态跟踪
我们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现场走访、线上沟通等方式与管理层及一 线员工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并反馈改进建议,推动多项管理优化措施落地。同时, 构建多维信息渠道,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与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常态化沟通; 密切关注行业趋势、政策变化及市场舆情,针对外部环境变动及时提出经营策略 调整建议,助力公司在困境中维持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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