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400080 证券简称:华业3 编号:临2024-05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编号:临 2024-013),相关案件的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4)津 03 执复 167 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复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北京润丰世纪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润丰”)
申请执行人:天津荣新应收账款债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荣新”)
被执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华”)
第 三 人:北京铭信嘉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信嘉和”)
案 由:借款合同纠纷
二、《执行裁定书》相关内容:
复议申请人北京润丰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海法院”)(2024)津 0116 执异 1015 号执行裁定,向法院申请复议。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北京润丰的复议申请,维持滨海法院(2024)津 0116 执异 1015 号执行
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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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4)津 03 执复 167 号《执行裁定书》。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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