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4 23:49:50 股吧网页版
华业3: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龙证券作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资产被拍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未能 否

按要求履行程序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10:00
时起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10:00 时止(即 24 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
(www.taobao.com)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瀚新公司”)持有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的举办者相关权益(占举办者权益的 65%)竞拍成功。竞得人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股转《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二)、第五章第四十条(二)规定,本次拍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规则如下:

1、第一章 第二条(二):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第五章 第四十条(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

综上,2024 年 12 月 10 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 9.58 亿元成功拍
得重庆瀚新持有的重医附三院 65%举办者权益。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总资产 36.89亿元,本次拍卖标的账面值约 14 亿元,实拍价 9.58 亿元,按二者较高者计算,已占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7.96%,超过 30%比例,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因此,本次拍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申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举办
者权益司法拍卖的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关于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举办者权益司法拍卖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2)。

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买受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以 958,000,000 元的最高价竞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65%的举办者相关权益,该权益归买受人辽宁方大集团所有,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辽宁方大集团时起转移。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9)。

停牌期间,主办券商已要求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但由于公司目前已经没有实际经营的业务,且资不抵债,现金流短缺,无法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主办券商已告知公司不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存在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资产被司法拍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能及时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存在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华龙证券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