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5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14:3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三层路演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系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任期三年,现已届满。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相关股东推荐提名王原先生、孙大庆先生、姜松江先生、陈雷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查通过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核,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公司 15.64%的股份、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7.05%的股份。我们一致认为,上述股东提名推荐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
二、根据上述提名股东提供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对 7 位董事候选人王原先生、孙大庆先生、姜松江先生、陈雷先生、田世忠先生、石全先生、张吉昌先生(其中田世忠先生、石全先生、张吉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上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锐风电《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和华锐风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公司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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