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3 17:47:01 股吧网页版
华锐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9 日 14:5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 19 层 1905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经营发展需要,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融资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

一、申请授信具体情况

1.肃北项目:拟向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 45,000 万元,利率不超过 4.5%,期限不超过17 年。

2.山东沂水项目:拟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利率不超过4%,期限不超过 15 年。

3.山东枣庄项目:拟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利率不超过4%,期限不超过 15 年。

4.张家口科旅项目:拟向河北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利率不超过 3%,期限不超过 15 年。

二、为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申请上述授信,需提供相应担保措施,包括:质押项目公司股权、抵押项目公司所属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质押项目收费权,并由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非全资下属公司由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本次授信的具体金融机构、最终担保金额、期限及其他相关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审议确定。

此议案经公司 2026 年 1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