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400084 证券简称:乐视网 3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 的二级全资子公司乐视乐嗨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甲方”)拟与北京王 道汉堡有限公司(“乙方”)及其控股股东王晶(“乙方股东”)签订财务资助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年即 36 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财 务资助上限为人民币本金共计 100,000,000 元,其中甲方第一年即本协议生效
后 12 个月内,向乙方财务资助人民币预计不超过 40,000,000 元,截至第二年
即本协议生效后 24 个月内,向乙方财务资助人民币预计累计不超过 70,000,000 元,截止第三年即本协议生效后 36 个月内,向乙方财务资助人民 币预计累计不超过 100,000,000 元。财务资助年利率最高采用协议生效后中国 人民银行最近公布的贷款市场五年期报价利率(LPR)(单利)计算利息,按实 际财务资助金额发生时长计算利息,资助期限最长为 5 年,到期后乙方向甲方 一次性支付未转股本息。
本协议生效 1 年后,甲方有权将已发生的财务资助全部或部分转为乙方的
注册资本,具体转股比例为 1 元本息财务资助转为 1 元注册资本。本协议生效
2 年后,甲方有权将已发生的全部或部分 1 元本息财务资助转为 0.9 元注册资
本,本协议生效 3 年后,甲方有权将已发生的全部或部分 1 元本息财务资助转
为 0.8 元注册资本。上述转股事项需事前履行汉堡王品牌方审批程序。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 5 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在甲方选择转股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若甲方选择转股,则需根据转 股行为发生时转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的比例进行判断。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可转股债权 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刘延峰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可转股债权 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乙方通过特许授权在中国境内部分地区被授予开设、经营汉堡王特许餐厅 的非排他性许可。本次财务资助后公司有可能进入快餐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乐视乐嗨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达美中心 T4 座 27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甲 560 号 B 区 102-D59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体育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商标代理;商标转让;版权代理;版权转让;版权贸易;电影摄制;文艺创作;体育赛事活动策划;公关策划;动漫设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策划、组织、筹备大型庆典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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