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04 月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刘延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延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宇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审计意见
审计师审计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师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乐视网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审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乐视网公司 2025 年末归属母
公司净资产为-214.31 亿元,2025 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08 亿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 乐视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没有对乐视网公司如何消除对持续 经营的重大疑虑作出充分披露。
2、乐视网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26.77 亿元,期初余额 29.09 亿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涉诉金额 16.54 亿,审计师未能就此金额对应的资金占用费在期初期末是否计提 完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期初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等重要程序,也未能获取相关资料实 施其他替代程序,无法确定是否应调整及相关的调整金额。
3、乐视网公司前期对应交税费进行差错更正,减少应交税余额 2.26 亿,但未对以前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重述,审计师对此事项仅取得纳税申报表,未取得此项纳税义务消失的关键性证据,如主管税 务机关针对此事项出具无需缴纳此项税款的文件等,因此无法确定调减应交税费相关会计处理的合理 性及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乐视网公司 2025 年度由于丧失对深圳市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鑫根并购基金”)的实际控制权,将鑫根并购基金主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处置鑫根并购基金本报
告期内产生投资收益 24.07 亿元、其他综合收益 1.83 亿元;鑫根并购基金已进入资产处置及清算阶段,
乐视网公司基于《远期受让协议》中约定的基金财产份额受让义务计提预计负债 25.89 亿元。对于上 述事项,审计师仅取得鑫根并购基金的部分境外资产的区间减持记录,未完整取得全部关键性证据, 无法准确计量全部基金投资项目的总处置金额进而无法确定期末预计负债金额计提的准确性。
审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审计师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对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审计师独立于乐视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审计师相信,审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董事会意见:
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由于上述事项对乐视网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董事会表示尊重。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214.31 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应付账款 26.77 亿元,其
他流动负债 36.76 亿元,主要是 2019 年计提乐视体育、乐视云违规担保案损失所致。
2025 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7.66%,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
司以前年度产生的有息债务对应本年度较高的融资成本以及鑫根并购基金出表公司由此承担远期受 让协议中约定的回购义务计提债务支出所致。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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