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其他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 是
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因公司治理及经营困境,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4 日在退市板块挂牌以来至
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均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详情参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
2、2024 年 6 月 11 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名中院”)
出具(2024)粤 09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股票已于 2021年被监管部门调整为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
2、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因公司治理及经营困境,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4 日在退市板块挂牌以来至本
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均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虽公司各方努力解决,但公司仍无法履行基本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无法履行基本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2024)粤 09 破
申 7 号《民事裁定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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