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 广茂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存在重大诉讼
□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临时更换审计机构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
2024 年 6 月 11 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天广中茂公司)破产重整案,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目前天广中茂公司处于重整阶段,无法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再补发相应公告。
(三)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 □是否
公告编号:2024-056
(四)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暂无
(五) 应对措施
管理人已多次发函天广中茂公司及其子公司,通知移交财务资料及配合审计工作。但目前受限于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审计公司暂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管理人将继续督促天广中茂公司及子公司依法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加快推进审计工作,尽快出具审计报告。
管理人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风险提示
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2024)粤 09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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