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 广茂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清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明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41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王清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系退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南安市鹏旺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庭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诉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南安市鹏旺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南安市人民法院(2025)闽 0583 民初 12907 号民事判决,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
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二、案件一二审受理费用由安徽智成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 05 民终 6949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告编号:2025-041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对涉及天广消防公司的虚假债权提起了不予执行等相关申请,部分案件法院已受理,公司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广大股东和真实债权人的利益。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上述案件一审诉讼费为 325797 元,二审诉讼费为 325797 元。
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予以纠正,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 100 元,均由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5)闽 05 民终 6949 号民事判决书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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