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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3: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兴荣华特字[2024] 003 号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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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5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兴荣华特字[2024] 003 号专项说明

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兴荣华特字[2024]00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控股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兴荣华审字[2024] 00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1、无法判断全资子公司 Meidu America Inc 公司对下属公司失去
控制权对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影响

美都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Meidu America Inc 注册地在美国,
其全资子公司 MD America Energy Holdings, Inc 及其下属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被美国得克萨斯州南区破产法院休斯顿分院批准破
产重组,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生效。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美都
控股公司不再享有对 MD America Energy Holdings, Inc 及其下属子
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上述公司未纳入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
于 Meidu America Inc 及 MD America Energy Holdings, Inc 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均在美国,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如期获得审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我们也无法到达被审计单位现场,导致我们无法执行包括监盘、函证、检查、分析程序和询问等其他审计程序对2023 年度及可比财务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审计。由于受到上述限制,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替代性程序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 Meidu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兴荣华特字[2024]003 号专项说明

America Inc 公司 2023 年度及可比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对本期合并财务
报表的影响。

2、无法判断诉讼及对外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11.5.4 关联担保情况”及“13 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公司因对外担保及债务逾期等事项,引发诸多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不动产以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查封、冻结。虽然公司对部分诉讼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影响以及资产查封、冻结事项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必要列报,但由于上述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如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对外担保的被追偿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以及查封、冻结事项后续处理结果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诉讼及对外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美都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16 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中“问题四、注册会计师如何考虑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的影响”的解答“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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