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国府审字(2026)第 01180007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91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9号院5 号楼华瑞大
厦 邮编 100027
电话 010-64790905
审 计 报 告
国府审字(2026)第 01180007 号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鸽投资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鸽投资,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银鸽投资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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