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2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400095 证券简称:R 雏鹰 1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于 2019 年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19]01),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
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3)。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62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6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违法违规事实
1、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3、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4、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二、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
1、对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2、对侯建芳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3、对杨桂红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公告编号:2023-001
4、对吴易得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
5、对侯五群、候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6、对楚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此外,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侯建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杨桂红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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