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3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程学斌)
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审议董事会提案时,对重要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后,方才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董事会 5 0 5 0 0
股东大会 3 0 3 0 0
公司在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每次召开会议前,我都会积极调查和问询,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 2019 年 1 月 22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上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我们核查,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及社会兼职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刘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楚刚先生、李帅先生、邱骏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楚刚先生、李帅先生、邱骏先生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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