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30 18:17:48 股吧网页版
雏鹰退: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30


公告编号:2020-010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1、2019 年 10 月,雏鹰农牧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被摘
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117,673,169.45 元,2019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2,429,286,782.68 元,公司连续大幅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同时由于债务逾期、对外提供担保的连带责任,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雏鹰农牧的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止,雏鹰农牧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应对计划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雏鹰农牧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发表意见。

2、雏鹰农牧债权投资、财务资助等款项存在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回的减值迹象,公司管理层无法合理估计账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上述资产均按账龄计提了减值准备。雏鹰农牧管理层无法做出合理估计和判断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3、雏鹰农牧未完整提供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根据已提供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部分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截至审计报告日,雏鹰农牧未提供与上述股权投资相关的公允价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等减值测试资料,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雏鹰农牧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4、雏鹰农牧与管理层未识别为关联方的部分单位之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

公告编号:2020-010

管理层关联方关系识别的疑虑。我们无法判断雏鹰农牧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这些交易、资金往来可能对雏鹰农牧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重大影响。

5、因人员离职或岗位变动影响,公司未能完整提供银行存款、借款、往来款项、债权投资相关函证所需信息,未能提供完整的实物资产清单。我们未能充分执行函证与实物资产盘点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满意的替代性审计程序,无法判断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的准确性。

6、雏鹰农牧于 2019 年处置了子公司宁波申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股权,但公司未能提供与该交易相关的完整资料和信息,我们无法判断该等被处置子公司控制权是否转移。另外,截至审计报告日,雏鹰农牧未能完整提供子公司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2019 年度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判断相关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完整性,以及对雏鹰农牧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7、雏鹰农牧因债务逾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等事项发生多项诉讼、仲裁,雏鹰农牧未能提供完整的或有事项清单、无法合理预计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我们无法获取或有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或有事项的完整性,无法判断涉诉事项对雏鹰农牧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8、雏鹰农牧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豫调查字[2019]01)。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雏鹰农牧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雏鹰农牧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拟采取措施

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具体所涉事项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延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