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1:管理人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异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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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7
凯迪1:管理人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异议说明
本管理人无法保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迪生态”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原因如下:
1、公司已于2021年3月15日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
定受理司法重整,并指定凯迪生态清算组担任凯迪生态管理人,负责
重整各项工作,具体详见凯迪生态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
提出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号)。
2、报告期内,管理人已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清产核资,发现了正如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所述的相关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司法
重整阶段,针对部分问题的解决需要特定的审议程序,因此,相关情
形仍未消除;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管理人已提起民事诉讼,
详见2021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提起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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