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6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 18
第一节 董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2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27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二节 绩效与履职评价......29
第三节 薪酬与激励...... 30
第七章 监事会...... 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6
第九章 通知、信息披露和公告......37
第一节 通知...... 37
第二节 信息披露...... 37
第三节 公告......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二章 附则...... 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 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企[1993]1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201001170309。1997年公司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2015 年12 月 30 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公
司换 发 了 新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19029L,原工商营业注
册号不再使用。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4,500 万股(全部为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1999 年 9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AIDI ECOLOGICALAN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中国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厦
邮政编码:430223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82.0532 万元。
第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党委(纪 委)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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