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400097 证券简称:R 刚泰 1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存在重大诉讼
□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临时更换审计机构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
2021 年 8 月、2022 年 6 月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相继辞职后,由公司董事
兼总经理魏成臣先生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责。自 2023 年 4 月以来,公司无法与魏成臣先生取得联系,鉴于魏成臣先生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主管财务工作,其失联后公司也一直无法指定新的信息披露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无相关人员编制定期报告,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陷入停滞。
公告编号:2025-003
同时,由于公司存在应付债券违约、银行借款及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存货及无形资产等多项资产被查封、公司子公司名下大桥金矿采矿权、探矿权被司法拍卖,以及因违规担保、借款和债务逾期发生多起重大诉讼、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诸多风险事项,公司生产经营亦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 06 刑初
16 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魏成臣犯合同诈骗罪,已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虽然公司在积极招聘财务会计及信息披露背景的相关人员,但一直未聘请到合适人员。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三)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暂不确定
(四) 应对措施
公司将继续积极招聘财务会计及信息披露背景的相关人员。
二、 风险提示
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仍将继续维持每周转让 1 次的分类
转让状态。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邓庆生
联系电话:021-5803800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 369 号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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