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400098 证券简称:航通 3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以及法律法规关于财务核销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核销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账面金额共计 741.08 万元,公司对前述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一、拟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下属子公司浙江航天中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中汇)拟核销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星)等 3 户应收款项
2024 年 5 月 10 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沈阳新星《重整计划草
案》,同时终止沈阳新星重整程序。航天中汇扣除收回的重整清偿款后余 321.13万元无法收回。经航天中汇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核销事项,其中应收账款 78.97万元,其他应收款 242.16 万元。
2020 年 9 月 1 日,宿迁翔盛工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航天中汇收
回部分普通债权清偿款后余 277.39 万元无法收回,经航天中汇董事会审议通过核销该应收账款。
2016 年 10 月,航天中汇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12 月
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上海鸿升纺织品有限公司仍有 85.45 万元欠款无法收回,经航天中汇董事会审议通过核销该其他应收款。
公告编号:2026-026
(二)下属子公司四川灵通电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灵通)拟核销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 11 户应收款项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四川灵通董事会决议,同意核销 11 笔历史长账龄应
收款项,共计 57.11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 25.15 万元、合同资产 31.96 万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相关资产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当前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核销资产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对上述议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