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6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安礼会审字(2024)第 011100005 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目 录
审计报告 ...... 1-3
合并资产负债表 ...... 4-6
合并利润表 ......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8-9
资产负债表 ...... 10-11
利润表 ...... 12
现金流量表...... 13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4-15
财务报表附注...... 16-113
审 计 报 告
安礼会审字(2024)第 011100005 号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宜华集团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 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所述,宜华集团 2023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5,167.45 万元,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
-1,357,826.39 万元,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 2,628,927.4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12.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040.04 万元。公司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应付利息金额较大,公司未来 1 年仍面临较大的偿债风险,应付债券均已到期。截止本报告日未获得展期。宜华集团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宜华集团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莲塘项目”相关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充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释”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
宜华健康深圳市莲塘康馨养老工程项目相关资产账面原值 78,129.36 万元,减值准备 37,380.84万元,账面价值 40,748.52 万元。我们获取并检查了宜华健康签署的莲塘项目相关合同、宜华健康莲塘项目相关银行收支凭证等,并对业主方及施工单位发函询证以及工程实地走访,但截至本报告日,我们仍未能取得第三方工程造价师出具的《工程造价报告》、业主方询证函回函及业主方银行流水。此外,宜华健康与业主方于 2020 年 12 月份签订《项目终止备忘录》约定,公司退出,业主方需支付项目清算款 5 亿元。截至本报告日,除上述《项目终止备忘录》外,宜华健康
与业主方尚未签署任何形式的正式《终止协议》。因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无法判断莲塘项目在财务报表中相关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充分性。
(三) 其他重大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5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注释”所述我们未能对相关银行账户、重要往来款项完成全部函证程序,未能充分地获取审计证据。
三、其他事项
宜华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宜华集团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宜华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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