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新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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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4
哈尔滨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通过对哈尔滨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询问相关人员后,现对公司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2025 年度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尚未完全解决的为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总计 21.14 亿
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75 亿元,对公司原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本金余额为 3.58 亿元,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和原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 14.81亿元。
三、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出具《暂缓领受函》,暂不领受的债权由公司管理人予以预留,前述预留行为不视为对标的债权的清偿。报告期内,无债权人选择领受《重整计划》预留的偿债资源。
2025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伟 张冬宋金友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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