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400102 证券简称:康得 3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成为第三人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二)收到传票的日期:2026 年 5 月 13 日
(三)诉讼成为第三人日期:2023 年 4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复合”或“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2023)京 74 民初 636 号《参加诉讼
通知书》、《民事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及《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等法律文
书,现该案件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2023)京 74 民初 636
号《传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成为第三人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债券相关方
公告编号:2026-010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法定代表人:吴*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相关方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债券联席主承销商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刘*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审计机构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债券评级机构
公告编号:2026-010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公司法律服务机构
8、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因康得新复合于 2018 年 4 月发行的 2018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8 康
得新 SCP001”,原告分别于 2018 年 4 月及 2018 年 5 月购买“18 康得新 SCP001”
合计 6000 万元人民币,后因康得新复合债务违约,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得新复合偿还债券本息,因康得新复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结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作出的(2021)71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追加康得新复合作为第三人。
(三)诉讼成为第三人请求和理由
因康得新复合于 2018 年 4 月发行的 2018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8 康
得新 SCP001”债务违约。
三、本次诉讼成为第三人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康得新复合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2023)京 74 民初 636
号《传票》,通知康得新复合作为本案第三人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9:30 至北京金
融法院开庭。
公告编号:2026-010
四、本次诉讼成为第三人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为第三人,且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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