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400102 证券简称:康得3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公司”)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亚太”)为本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人对该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机构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康得新公司债券违约、净资产为负,面临大量诉讼及对外担保事项,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债权人以康得新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菲尔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重整。2021年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康得新公司、康得新光电公司、康得菲尔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康得新公司清算组、康得新光电公司清算组、康得菲尔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截至审计报告日,除了进行司法重整外,我们未能就康得新公司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康得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我们无法判断康得新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2021年11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康得新光电公司、康得菲尔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康得新公司不再将康得新光电公
司、康得菲尔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截止本期末康得新公司已将账面反映的应收
公告编号:2026-003
康得新光电公司、康得菲尔公司款项8.91亿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截止本期末已计提了对康得新光电公司、康得菲尔公司的担保信用减值损失36.33亿元并确认为预计负债。我们无法就康得新公司计提上述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对部分资产项目计提了减值准备(其中:对其他流动资产计提了76,892.55万元的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计提了
3,839.17万元的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了5,407.60万元的减值准备),我们无法就康得新公司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资产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4、康得新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71号)。因公司虚增利润总额、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法事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康得新公司和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康得新公司适格股票投资者可能根据行政处罚结论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
偿,但公司无法预估其将承担的或有负债金额,我们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等诉讼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管理人说明
中审亚太为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
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管理人对此予以尊重、理解和接受。公司目前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管理人积极推进重整工作,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将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管理人将继续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督促公司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并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3
1、管理人持续开展公司重整工作
2021 年 9 月 14 日收到苏州中院的《通知书》,债权人因公司及康得新光电
和康得菲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苏州中院分别提出对公
司及康得新光电和康得菲尔的重整申请。2021 年 11 月 22 日、23 日,公司依次
收到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 苏州中院分别裁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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