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400104 证券简称:金钰 3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4.2.6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 4.2.6 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将聘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 告: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格是否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格是否合法有效;
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 合法有效;
具的法律意见。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
具的法律意见。
10.1.2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10.1.2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公告编号:2024-015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 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
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 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 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
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4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