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3
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开始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R 天夏 1(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时的股票简称为“天夏退”;证券
代码为:000662)
股票代码:400105
开始转让日:2022 年 11 月 25 日
转让首日报价区间:A 类人民币 0.24 元/股至 0.26 元/股
转让方式:每星期五集合竞价转让一次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转让的仅限于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
通股份。该公司退市时的流通股份总额为 109,309.77 万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指刊登本公告的前一至两个工作日)已办理确权手续的为 108,752.74 万股,股份确权率为 99.49%。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退”)
终止上市。2021 年 3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天
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票转让服务。2021 年 6 月 7 日,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将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起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退市板块提
供股票转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在转让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前,须办理股份确权
和托管手续,并开立资金账户,有关事项请详见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
网 》(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之 一 ) 和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披露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
二、在 2022 年 11 月 23 日(含 11 月 23 日)之前办理了确权的股票,自 2022
年 11 月 25 日(开始转让日)开始可在退市板块转让。
三、投资者如欲了解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请查阅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股票转让
1.股票开始转让日和转让方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开始转让日为 2022 年 11 月 25 日,股
票转让方式为每周五集合竞价转让一次。
2.股票转让委托申报
投资者如参与股票转让,应当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办理。
3.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R 天夏 1 股票代码:400105
4.股票转让单位
股票转让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量须为“手”(1 手等于 100 股)的整数倍。
不足一手的股票,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5.股票转让报价单位
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 0.01 元
股票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投资者应根据上一转让日的股票转让价格,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进行申报委托。
6.股票转让首日报价区间
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基价,设基价 5%的涨跌幅价格限制。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 0.25元/股,因此,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首日报价区间为 0.24 元/股至 0.26 元/股,投资者应在此区间内进行申报,否则为无效申报。
五、尚未办理股份托管和确权手续的投资者,请尽快按照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办理确权手续。
六、风险提示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1)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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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