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信威1: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3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400106 证券简称:R 信威 1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公告
2023 年 5 月 22 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集团”)
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信威集团管理人发送了《关于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1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信威集团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6 条、第 3.2.2 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 1.8 条、第 6.2 条、第 6.3 条的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
管措施决定: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 年 5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