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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7:10:38 股吧网页版
R信威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期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期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R 信威 1,证券代码:400106,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威集团”)的主办券商。

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且已被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破产,公司员工流失较多,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制作尚未完成,经主办券商和公司及信威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持续联系沟通,目前有初步意愿承接信威集
团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极少、意愿较低,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的期初数据暂无法确定,客观上导致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按时进行;且公司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公司在破产程序内聘请第三方机构还需要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因此公司目前暂不具备聘请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并编制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客观条件,预计无法按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披露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公司及相关主体违反相关规定的,全国股转公司视违规情节轻重和公司所属分类,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

三、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正确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无。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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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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