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5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400107 证券简称:R 欧浦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8 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 0606
破申 5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作出(2021)粤
0606 破 68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裁定批准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详见 2024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 年 9 月 14 日,管理人通过电子邮箱、EMS 快递、微信通知
等方式向各债权人发送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知》,通知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期限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后将本次表决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个别债
权申请将其表决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本案设置出资
人组。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
《关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知》,为充分保障各出资人知情权、投票权,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线上+线下+
邮寄”的方式进行,线下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 14:30 在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办公楼召开。
截止表决期限届满,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普通债权组
本次表决中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 79 家,该组债权金额共2,358,162,113.50 元。其中,共有 76 家债权人同意,占债权人总数的 96.20%;所代表的债权额共 2,025,714,728.99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85.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
二、出资人组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邮寄投票表决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40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94,053,6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5.7204%。其中,同意514,947,8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9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本案重整计划。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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