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057
证券代码:400107 证券简称:R 欧浦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及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9 月 28 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 0606 破申 56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作出(2021)粤 0606 破 68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
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欧浦管理人”)。
2022 年 11 月 21 日,欧浦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
资人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有 5 家公司向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欧浦管理人将继续推进重组方招募和遴选工作。2022 年12 月 21 日,欧浦管理人发布《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
资人报名情况的公告》。2023 年 2 月 7 日,欧浦管理人发布《欧浦智网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意向投资人报名增加 1 家。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
粤 0606 破 68 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对债务
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2024 年 9 月 24 日发布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公告,对重整草案进行表决。具体
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4-041)。
公告编号:2024-057
2024 年 10 月 9 日,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
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邮寄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投票结果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4,947,8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4.1942%;反对 179,105,8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9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0%;反对179,105,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0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出资人组会议主持人、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出资人组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锦天城律师认为,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管理人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
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期限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个别债权人的表决期限延
长至 10 月 18 日。
截止表决期限届满,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本次表决中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