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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8:27:22 股吧网页版
R印纪1:关于收到终止公司股票转让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00111 证券简称:R印纪1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收到终止公司股票转让决定的公告

2022年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 2022 )京0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4年4月12日,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3日作出的(2022)京01破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管理人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披露《关于收到宣告破产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4月25日,管理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决定》(股转发〔2024〕31号),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终止在退市板块转让。公司股票终止转让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公司股票终止转让及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的公告。管理人咨询电话为:13810283753。

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项,可致电世纪证券956019咨询,人工服务时间为交易日8:00-22:00,非交易日10:00-19:00(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不影响后续的破产清算程序。

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24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第二节、第三节之相关规定,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管理人将依法开展破产财产变价与分配工作,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将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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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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