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2
证券代码:400113 证券简称:R 国动游 1 公告编号:2023-008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编号:(2023)皖 11 民终 1760 号]、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23)皖 1103 民初 3251 号],全资子公司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创意园”)均为上述两个案件第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一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载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滁州市人民政府,原审被告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2023)皖 1103 民初 860 号民事判决,向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上诉人滁州创意园因经营困难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缓交或减交二审上诉费用 510800 元的申请,但法院以申请理由不符合相关司法救助的规定驳回了该申请,并下达了民事裁定书[编号:(2023)皖 11 民终 1760 号]:“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
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法院判决结果如果最终生效执行,将对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的权利产生较大影响。该诉讼事项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以最终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诉讼案件二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案 号 (2023)皖 1103 民初 3251 号
原 告 滁州市人民政府
被 告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第 三 人 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案 由 合同纠纷
原、被告双方就滁州长城影视动漫旅游创意园项目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签订《滁州长城影视动漫旅游创意园项目协
议书》。项目选址位于滁州市科教园区双桥水库周边,最终面
积以土地部门实际用地测绘面积为准。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
20 亿,主要建设三城(动漫城、影视城、网游),两园(世界文
化遗产博览园、佛文化遗产园),一基地(文创旅游产业集群基
地),整个项目分期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完成总时间力争 4 年,
案件简述 不超过 5 年;甲方积极支持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
策,争取到的资金全部用于扶持项目发展,乙方保证文创类项
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 100 万元/亩以上,乙方力争在项目
建成后 3 年内,引进 300 家动漫创意企业,2 万名影视专业有
员,年接待游客 300 万人以上,营业收入突破 50 亿元,直接
安排当地群众就业 1 万人以上。……。《项目协议书》签订后,
被告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设立了第三人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
游创意园有限公司。为扶持被告、第三人履行义务,自 2013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7 日止,原告共支付给被告、
第三人文化产业扶持、奖励及税收返还资金 33029.3 万元,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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