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2
公告编号 2024-004
股票代码:400114 股票简称:东北电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本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10:00 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
大厦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㈣ 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主持,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作出授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唐酒店”)与关联方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长江广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
同”),约定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租金标准
为 950 万元。随后合同双方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第一份补充协议”),修订原合同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时约定 2023 年度租金标准调整为 750 万元(人民币,下同)。
基于原合同项下双方继续合作和酒店业务持续经营的需要,根据一般商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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