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7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400114 证券简称:东北电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朱欣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刘江妹、贺 薇、米宏杰、方光荣、王宏宇、李正宁因公出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5-0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作出授权,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唐酒店”)与关联方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长江广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租金标准为 950 万元。随后,双方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和 2024
年 1 月 22 日签订了第一份和第二份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并将 2023 年度及之后的租金调整为 750 万元人民币。
基于原合同项下双方继续合作和酒店业务持续经营的需要,根据一般商业条
款,合同双方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三份补充协议(以下
简称“本补充协议”),调整的相关约定是:租赁期间延长一年,从原来的“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时约定 2025 年度租金标准仍为 750 万元。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调整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双方 2021 年 7 月 13 日已签订原合同中的相关事项
进一步补充约定,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三份补充协议。
签订本补充协议系对原合同部分事项的变更,属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授权的权利范围内,且已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须重新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丁继实、米宏杰、朱欣光已回避表决,由非独立董事刘江妹、贺薇和独立董事方光荣、王宏宇、李正宁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方光荣、王宏宇、李正宁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丁继实、米宏杰、朱欣光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东北电气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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