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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17:00:41 股吧网页版
拉夏3: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4


证券代码:400116 证券简称:拉夏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31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
议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
过了《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如果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将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出资人权益为零。为避免公司破产清算,在重整投资人的支持下,出资人应和债权人共同分担公司的重整成本。因此,重整计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公司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北京分公司”)、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出资人组会议之股权登记日后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继承方。内资股中 3,573,200 股待注销回购股份,无表决权。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以公司现有内资股总股本 329,308,642 股(扣除股份回购形成的待注销存量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00 股转增 57.5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
计转增约 1,893,524,692 股股票。转增后,公司的内资股将增加至 2,222,833,334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总股本将增加至 2,437,623,134 股。

(二)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转增形成的内资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309,069,655 股股票按照重整计划分配给债权人,用于清偿对应的债务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保全经营性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1,584,455,037 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转增形成的股票中 1,584,455,037 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杭州广穗金投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广穗”)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有条件受让。杭州广穗所支付的2.20亿元现金对价、管理人账户内的现金及重整计划确定的偿债资源,将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包括执行重整计划所需的应由公司承担的各项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按重整计划规定应当以现金方式清偿的债务。

(三)合规监管要求

根据证券监管要求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根据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及杭州广穗或其指定主体依据重整计划受让转增股份需满足或豁免(视情况而定)以下先决条件方可完成交割:

第一项,独立股东已于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必要决议案以批准杭州广穗及/或其指定主体受让转增股份、特别授权以及清洗豁免。

第二项,香港证监会已授出清洗豁免且清洗豁免其后并无被撤销或撤回,以及其附带条件(如有)已达成。

第三项,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第一项(除清洗豁免以外)、第三项为不可豁免的股份交割先决条件。第一项(涉及清洗豁免的先决条件)以及第二项先决条件可由杭州广穗全部或部分豁免。当相关先决条件满足或经杭州广穗豁免后,杭州广穗或其指定主体将在遵守《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依据重整计划继续推进受让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所转增股份的交易。

此外,如在转增股份交割前,《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不再适用于公司,则先决条件一和二不再构成交割先决条件。

四、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事项

公司将通过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对包含认购事项及特别授权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内容涉及资本公积转增及转增股票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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