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400116 证券简称:拉夏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拉夏”)被债权人上海众永品牌发展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天津二中院裁定受理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5 日、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天津二中院(2026)津 02 破 22 号《决定书》,
指定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为天津拉夏管理人。现将相关《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本院根据上海众永品牌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14日裁定受理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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