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
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的风险提示公告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或“主办券商”)系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00118,以下简称“艾格拉斯”或“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的主办券商,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以下情况:
2021 年 11 月 7 日,艾格拉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其中披露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04 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04 号)的内容与下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8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王双义、刘汉玉)》[2023]35 号相关联。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主办券商收到对接人李斐提供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8 号资料,并对内容进行披露。
近日,主办券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王双义、刘汉玉)》[2023]35 号资料,在此之前,主办券商未收到过相关资料,特作如下提示:
一、基本情况
1、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王双义、刘汉玉)
[2023]35 号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措施类别:市场禁入
2、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王双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董监高
□其他()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刘汉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董监高 书/财务总监/董事
□其他()
3、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披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王双义、刘汉玉)[2023]35 号的内容如下:
“当事人:王双义,男,1975 年 5 月出生,时任艾格拉斯董事长、总经理,
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刘汉玉,男,1975 年 10 月出生,时任艾格拉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董事,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依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艾格拉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应当事人王双义、刘汉玉的要求,我会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艾格拉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艾格拉斯未在《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
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艾格拉斯控股子公司发生 11 笔担保事项,担
保金额累计 12.98 亿元,具体如下:
1.2018 年 4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霍尔果斯巨游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其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 4 笔定期存单,合计 2.76 亿元,为江门市
钏玥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68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2018 年 12 月 24 日还款结清
本息。该笔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即《2016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 34.18 亿元的 7.84%。
2.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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