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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5 17:38:29 股吧网页版
天源3: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能源”)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
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540050 号),具体审计意见如
下:

(一)审计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天
恒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中兴天恒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兴天恒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为-276,926.6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为-188,977.56 万元。且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包括银行借款余额为31,625.08 万元;应付利息 21,253.63 万元;其他债务未清偿余额为 206,940.62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二十六)所述,因经济纠纷合同违约及违规担保引起诉讼,经综合判断累计计提预计负债 166,843.36 万元。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兴天恒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中兴天恒公司虽然已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但中兴天恒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兴天恒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函证程序执行受限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中兴天恒公司及其子公司具体情况,我们设计并执行函证程序。因中兴天恒公司及其子公司长百中天能源有限公司未能提供银行账户清单,致使核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受限。根据现有财务资料显示,中兴天恒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 18 个银行账户,账户余额 148.69 万元。我们对 18 个银行
账户进行了函证,函证金额 148.69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收到 1 个银行账户的回函,回函确认金额 1.61 万元,有 14 个银行账户因银行预留印签不符不予回函,剩余 3 个银行账户未回函,未回函金额共计 147.08 万元,对应银行借款 31,625.08 万元和应付利息 21,253.63 万元的函证也未回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天恒公司应收款项余额 207,793.15 万元,
我们对应收款项客户发函 14 份、合计金额 202,262.14 万元,回函 1 份确认金
额 4.8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天恒公司应付款项余额 93,241.51 万元,我
们对应付款项客户发函 40 份、合计金额 92,390.03 万元,回函 8 份确认金额
8,625.66 万元。

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无法对中兴天恒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
款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发表审计意见。

3、其他应收款预计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天恒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207,793.15 万元,
累计计提预计信用损失162,801.93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44,991.22万元。其中:中兴天恒公司对原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及其子公司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大连中天众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单项计提预计信用损失 160,429.43 万元,由于青岛中天目前正在进行破产重整,预计信用
损失无法确认,我们无法对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因此无法对中兴天恒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应收款的准确性发表审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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